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15萬噸/年CHP法制環氧丙烷裝置項目第二次公示
中國(guo)(guo)石(shi)油化工股(gu)(gu)份(fen)有(you)限(xian)公(gong)司(si)(si)天津分公(gong)司(si)(si)委托天津欣國(guo)(guo)環環保(bao)科技有(you)限(xian)公(gong)司(si)(si)對(dui)中國(guo)(guo)石(shi)油化工股(gu)(gu)份(fen)有(you)限(xian)公(gong)司(si)(si)天津分公(gong)司(si)(si)建(jian)(jian)設項(xiang)目進行(xing)環境影響(xiang)評(ping)(ping)價工作,目前(qian)環評(ping)(ping)工作正在進行(xing)當中。根據相關規定,現將該(gai)項(xiang)目的環境信息、環評(ping)(ping)報告書全本(ben)向公(gong)眾公(gong)開,以便了(le)解(jie)社會公(gong)眾對(dui)本(ben)項(xiang)目建(jian)(jian)設的態度及本(ben)項(xiang)目環境保(bao)護方面的意(yi)見和建(jian)(jian)議(yi)。
主要工作內容:
工作程序:
資料收集→現場踏勘及初步調查→工程分析→現狀調查與監測→環境影響預測分析→環保措施分析→報告表編制→上報評審
工作內容:
1、當地社會經濟資料的收集與調查;
2、項目工程分析、污染源強的確定;
3、水、氣、聲環境現狀調查及分析;
4、水、氣、聲、固廢環境影響評價;
5、結論。
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:
1、公眾對本項目建設方案的態度及所擔心的問題;
2、對本項目產生的環境問題的看法;
3、對本項目污染物處理處置的建議。
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:
即日起10個工作日內(信函以郵戳日期為準),公眾可采取向公示特定地址發送信函、傳真、電子郵件、電話、來訪等方式,發表對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。發表意見的同時請提供詳細的聯系方式,環評機構將在本項目《環境影響報告書》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,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、建議向項目的建設單位、設計單位和政府環保部門反映。